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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孩子,不能溺愛孩子,這樣的說法由來已久。
很多人認為溺愛,就是給了太多的愛。
其實,愛和溺愛,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。
“溺愛”不是“太多的愛”,是“太多的、打著愛的旗號的控制”。
溺愛的本質是控制,愛的本質是給自由。
怎么給孩子真正的愛,給孩子自由。
這是我們這篇文章要說的。
“溺愛”阻止兒童正常潛能發展
——沒主見、窩里橫、沒有同理心...
我們有句諺語叫“愛之深,責之切”,很多父母往往容易陶醉在這種“給予”的幸福中。
殊不知這又進入另一個極端,變成了“替代父母”。
剝奪孩子的獨立性,替他決策人生的交友、學習、游玩等事項。
這就是“溺愛”,是披著愛的外衣的占有和控制。
成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去管理孩子,其背后的心理基礎是恐懼和不信任。
小到穿衣吃飯,大到擇業擇偶。
很多家長有說不完的“我是為你好”“你要聽我的”——
表面上看,是為孩子付出了很多。
實質上則是事無巨細地剝奪了本屬于孩子的自由。
在教育上,“溺愛”恰恰是反“愛”的,所以也是反教育規律的。
它會阻礙兒童正常潛能的發展,剝奪孩子親身體驗生活的權利,會讓孩子失去很多生活能力,這就是為什么被“溺愛”的孩子會出現很多問題的原因。
沒主見、窩里橫、沒有同理心……一切教育的癥結,都在于成人只考慮如何打造和控制這個小人兒。